Tuesday, April 03, 2007

失竊記

感覺很差
像一塊蛋糕 被老鼠爬過
東西丟了 膽量也被偷了!

星期五(三月三十日)
週末加月底
一如往常出門上班
晚間回到家 老婆打開門後回頭問:你有拿什麼東西嗎?
我發現他神情不對 視線穿過她 向家中望去
我說:完了! 遭小偷了! 幹! 報警! 打110!
然後 小心翼翼檢視家中各角落 確定是否還有人在
又然後 腦袋湧出各種可能性 誰? 慣竊? 護照等? 如何進出? 幾人? 大人加小孩?......
派出所員警到後 請分局三組採證
結果是:沒清楚指紋 但找到鞋印 作案工具......
但作案工具到現在警察還沒理,我自己收起來 以後也許當證物用
當然
若真的有公理的話?

經過此事 有些要向大家分享
1 月底又週末 警察有業績壓力,會希望你到四月一號再報案
但 黃金時間都過了!這是有經驗的小偷
所以 這種時候 門戶要特別小心

2 警察推拖的方式:當我們到派出所報案時(警察到現場不算報案,切記)
會說三聯單用完了(一定要開三聯單,不然警察會吃案)

3 報案時,第一通要打110,因為有通聯記錄,若直接打到派出所,依然有可能吃案,
尤其證件丟了,若沒通聯記錄,以後被拿去亂用,法院會上不完

4 警察會安撫情緒,因為損失財物若沒超過三十萬,一樣可吃案,所以警察會用的方式:
丟的東西都要有圖片/型號....一般老百姓也許不知如何處理

5 若超過三十萬,會列為重大竊案,就無法吃案,當然,這就會影響地方首長與內政部的治安業績
(犯罪率下降等)因為重大竊案會成立專案小組,破不了,層級會節節提升,等於連坐法

當各個首長競選時,說治安變好,千萬別掉以輕心
因為基層員警在壓力下,吃案也許是不得已
但也不能當藉口
這跟TVBS記者事件一樣,都是大環境的問題

所以 慣竊就知道要拿多少東西 價值不要超過多少錢一定會沒事
但 就不斷姑息下去
其實 警察若真要辦案 一定可破
慣竊變現的方式有特定管道 警察都知道
一切 只在為與不為
不是 想對員警施壓
但 正義還是要伸張

對於失去的物品 我們是看得很開
當作佈施給他人
但 問題不解決 就會有下一個受害人

這次處理過程中
也有一些要提醒與抱怨
案件發生當晚 星期五晚
去警局要做筆錄 結果員警推拖 說沒有三聯單
重點是 當晚已經請人打給分局的偵查隊隊長了
還是沒用

星期六 再問?
仍說沒有三聯單 要等到星期一上班時
我納悶 員警也有周休二日嗎?
搞丟的證件再拖延 應該會有問題
於是 這次打給分局長
分局長 馬上詢問後
員警一行三人半小時後 拿著三聯單親自登門拜訪做筆錄
還口口聲聲說:怎麼可能沒有三聯單,我們現在都服務到家
你們說 氣不氣!

但大家各讓一步 只希望他們認真辦案!

另外提醒大家
你家門口 巷口的監視器 很多都是壞的 據說有百分之八十是壞的
當我們要調監視器的錄影時 里長居然說:壞很久了!
你們說 該不該死?
難怪小偷會猖狂?
在大白天行竊?

這個案子 我認為員警會認栽
就當破不了案 也不會繼續辦下去!除非,繼續找人施壓!

若破案 再為文歌頌!

2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最近很不順齁~
明天會更好 :)
復活節快到了說....

Anonymous said...

沖天學長去年被偷
大抵也是這樣被吃案
重點是心裡頭的那種恐懼感
連沖天學長這樣的"硬漢"
那時候晚上都還會提心吊膽
後來歹徒還大膽地去偷了第二次
所以千萬要不要掉以輕心最近